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工程造价以第三方的审核意见为准,一方当事人单方委托第三方出具的审核意见能否作为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
发布时间:2023-12-06 17:48:2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工程造价以第三方的审核意见为准,但未约定具体审核单位的,应当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审核单位对预结算书等结算资料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意见确定工程造价。一方当事人单方委托第三方对预结算书等结算资料进行审核所出具的审核意见原则上不能作为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但另一方当事人有下列行为的除外:
(1)明确表示同意由该第三方进行审核的;
(2)对该第三方出具的审核意见予以追认的;
(3)自愿配合该第三方进行审核的。